房财经网 7月14日,碧桂园发布公告称,其作为借款人与贷款人创兴银行有限公司订立融资协议。
据此,金额为35,000,000美元等值的定期贷款融资已授予碧桂园,自作出该贷款当日起计为期36个月。
根据融资协议获得的该贷款,将由碧桂园用于为其一般营运资金需要进行融资,包括为中国境内房地产发展或项目的发展,进行融资。
根据融资协议的条款,发生下列任何事件起计15个营业日内,融资协议项下可供动用的融资将即时取消,且碧桂园将须偿还该贷款连同其应计利息。
杨国强及杨惠妍(共同)不再为碧桂园的单一大股东;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碧桂园已发行股本,不少于40%的实益权益;不再有权决定碧桂园的管理及政策(不论透过拥有具投票权的股本、合约或其他方式);杨国强或杨惠妍并非碧桂园董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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