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7月11日,中国奥园发布公告称,于公告日,债权人小组成员已正式签立重组支持协议,并受条款约束。
有鉴于此,中国奥园认为重组方案能够获得超过半数,且持有本金额超75%的出席就计划召开的计划会议并投票的集团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支持。因此,对重组方案至今获得持有奥园现有票据多数股权的债权人小组大力支持,其深感鼓舞。
重组方案完成后,可为中国奥园提供具持续性的资本结构,并可为所有持份者创造长期价值。从集团融资工具所有相关方的利益考虑,奥园恳请其他集团融资工具持有人,考虑重组支持协议条款,并尽快订立重组支持协议。
根据重组支持协议的条款,奥园须向每名合资格债权人支付或促使支付重组支持协议费用。
金额相当于合资格债权人于记录日期持有的合资格限制性债务的0.25%;按该等合资格债权人所佔份额的比例,分配本金金额为100,000,000美元的奥园新票据。
若成为合资格债权人并合资格收取重组支持协议费用,任何人士于重组生效日期须为同意债权人。而成为同意债权人的资格为:
于记录日期持有合资格限制性债务,包括:有关人士于重组支持协议费用截止日持有的合资格限制性债务;及根据重组支持协议第11条,经转让获得的合资格限制性债务。
此外,已在相关计划会议上以其在记录日期持有的全部现有债务总额投票支持计划;于重组生效日期,并未行使终止重组支持协议的权利,未违反在重组支持协议下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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