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近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科股份”),被贵港市贵南区人民法院下达限制消费令,关联对象周达,立案日期3月27日,发布日期5月22日。
根据公告显示,因金科股份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根据规定对金科股份及其法人周达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金科股份及其法人周达不得实施如乘坐飞机等高消费行为。
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将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采取追究刑事责任。
金科股份,成立于1994年,法人周达,大股东黄红云持股8.78%,亦为实控人。
根据企查查显示,截至目前,金科股份所涉司法案件3229起,148次成为被执行人,被执行总金额超56.2亿元,终本案件2起,裁判文书684起,开庭公告3090起。
分享到微信
腾越建筑被列入被执行人,被执行总额超1.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