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5月21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万科此次将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数量不超过11亿股,募资总额不超过150亿元。
截至公告日,万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其关系。具体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予以披露。
募集书显示,此次定增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的净额,将用于万科中山金域国际、鞍山高新万科城等11个项目的建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用于项目建设的资金10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45亿元。
同时,万科在另一份公告中表示,其已于5月19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2023〕371 号)。
深交所对万科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万科表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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