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4月3日,新华联发布公告称,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2)粤13民初386号〕,经惠州市中院主持,泰兴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惠州新华联等,就合同纠纷达成和解协议。
确认惠州新华联,尚需支付泰兴一建工程余款等合计15.35亿元,双方按和解协议内容履行相应的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新华联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且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涉及总金额合计2199.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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