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端顶部LOGO

阳光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所持5059.8万股,拟被法院依法拍卖

房财经 ·

2023/03/29 18:09

阅读:

评论: 0

房财经网 3月29日,阳光城发布公告称,于近日从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处获悉,东方信隆因合同纠纷案,收到限期履行通知书(2023)闽01 执117号,明确收到通知书三日内未履行相关义务,法院将依法拍卖(变卖)其持有的50,597,880股阳光城股票,约占总股本的1.22%。

截至公告日,东方信隆共持有阳光城股份567,703,047股,持股比例为13.71%。

阳光城表示,本次股份被拍卖不会导致其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其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鉴于本次被拍卖或变卖事项尚处于裁定阶段,如申请执行人与阳光集团达成和解,或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在公示、拍卖过程中,中止或撤回,后续也可能在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没有顺利进行,是否被拍卖、变卖或者拍卖结果等存在不确定性。

阳光城称,受多重因素影响,其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面临阶段性的流动性问题,存在诉讼、仲裁、资产被冻结等影响正常经营的不确定事项,目前正通过处置资产、请求金融机构及政府支持等措施积极自救,若以上事项没有妥善解决,可能继续存在其持有的阳光城股票被债权人通过诉讼、仲裁、强制公证等方式在所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导致股票被动减持的可能。


温馨提示:本文著作权,归房财经所有;转载、摘录请注明出处。更多精彩文章,请在百度上搜索“房财经”。联系方式23012058@qq.com
关键字: 阳光城  

本文来源:

房财经

原文标题: 阳光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所持5059.8万股,拟被法院依法拍卖

分享到微信

下一篇

华润置地:稳健穿越周期 经营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