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3月23日,华润置地发布公告称,于公告日作为借款人,就总数30亿元的定期贷款,与一家银行签订了一分贷款融资协议。为期三年。
根据融资协议,如果华润集团不再是合计实益拥有及控制华润置地35%股份的单一最大股东,或华润集团从实际角度,没有或不再拥有委任权,委任华润置地董事会成员,上述贷款,华润置地将构成违约事件。
此外,如果华润集团不再由中国政府机关,实益拥有50%以上的权益,亦将构成违约事件。
于公告日,华润集团为华润置地单一最大股东,拥有59.55%股权。
华润置地称,倘发生该融资项下的违约事件,贷款人可宣布取消提供贷款额度,以及所有还款项连同贷款额度项下,所有应计利息及其他支付款项,即时到期并予以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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