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财经网 1月9日,万科发布关于行使“21万科01”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2021年1月22日,万科发行的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简称“21万科01”),至2023年1月22日将期满两年。
根据相关条款,万科决定对“21万科01”债券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21万科01”债券全部赎回。
据悉,“21万科01”发行规模为19亿元;期限为 3 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赎回登记日为1月20日,赎回资金到账日和摘牌日为1月30日。
公告显示,本次赎回对象为截至2023年1月20日(含)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21万科01”全部持有人。2023年1月20日买入“21万科01”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赎回的本金及利息;2023年1月20日卖出“21万科01”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赎回的本金及利息。
赎回价格为人民币103.38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本次赎回债券,享有2022年1月22日至2023年1月21日期间的利息,票面年利率为3.38%。
每10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3.8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7.04元;本期债券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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