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 10月14日,泛海控股董事会签发一则公告称,10月13日,其收到美国纽约州法院送达的一份诉讼材料。
因泛海控股未能于3597万美元票据到期后及时进行兑付,导致部分债权人,将泛海控股境外子公司泛海控股国际发展第三有限公司,及票据的担保人公司、中泛集团、泛海建设国际有限公司诉至纽约州法院。
债权人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兑付其持有的票据本金3597万美元及利息,并由被告承担本次诉讼发生的包括律师费在内的费用和成本。
据悉,泛海控股境外附属公司,中泛集团有限公司的直接附属公司泛海控股国际发展第三有限公司,发行了本金为2.8亿美元的有抵押优先票据,于2021年到期,中泛集团等为该票据的担保人。该票据剩余本金约 1.34 亿美元。上述票据的一名债权人的律师于今年4月13日,向香港高等法院原诉法庭,呈交了一份针对中泛集团的清盘法律程序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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