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3月7日,融创发布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融创拟使用自有资金对公司发行的十只债券进行回购。
这些债券分别为H融创05、H融创07、H6融地01、PR融创01、20融创02、H0融创03、H1融创01、H1融创03、H1融创04以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计划管理人、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的“光证国海-前海一方供应链金融2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H21融01优”,前述债券以下合称或单称“标的债券”)进行购回,合计拟购回资金总额上限为800,000,000(含)元。
而上述10只债券余额为154.11亿元。
根据前期持有人会议已通过议案,因回售申报导致冻结的债券无法参与后续重组方案选项的实施,为稳妥推进重组方案,因回售申报导致冻结的全部债券将于购回起始日前完成撤销回售并解除冻结。
购回的申购期限为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24日,购回资金兑付日为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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