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11月11日,越秀地产发布公告称,其子公司泓景作为借款人,与一家银行订立了两份融资协议。
其中首份融资协议有关最高达5亿港元的循环贷款,期限为融资协议日期起计364天;第二份融资协议有关30亿港元的定期贷款融资,期限由融资协议日起计3年。
根据融资协议规定,倘越秀地产控股股东越秀企业,于已发行股份中少于30%的权益,或倘越秀企业不再是越秀地产单一最大实际股东,或倘越秀企业不再对越秀地产行使有效管理控制,即构成违约事件。
若发生违约,贷款人可宣布融资项下所有债项将立即到期应付。截至公告日,越秀企业拥有越秀地产发行股本的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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