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讯 6月7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庭公告,案由: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上诉人为: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被告人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法院: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林腾蛟。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97%,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4.51%,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82%。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吴洁。阳光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3.8816%,吴洁持股43.7440%。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王卓,注册资本为1305106.905103万元人民币。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78.0024%,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1.2037%。该企业有裁判文书记录276条,案件总金额为19770.70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38.76%,涉案案由为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有行政处罚记录2条,罚款总金额为6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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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厦装饰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153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