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12月11日,世茂股份关于收到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今年7月6日,世茂股份发布《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称,本次回购期限为期三个月,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9月26日,本次回购期限届满,回购金额5,003.12万元。回购金额显著低于回购报告书约定的回购资金总额之下限。
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表示,世茂股份上述行为属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的“未按照回购股份报告书约定实施回购”的情形。
为防范证券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根据相关规定,现对世茂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世茂股份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并按照整改期限完成相关回购事项。
在另一份公告中,世茂股份和时任董事长许荣茂,被上交所施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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