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12月1日,首开股份发布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11月30日,首开股份收到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首开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李岩、时任董事兼总经理赵龙节、时任总会计师容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的罚款。
经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查明,首开股份在2021年存货减值测试中,高估下属子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05亿元,少计资产减值损失4.05亿元。
上述事项导致其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并导致首开股份2022年5月至2023年5月期间,发行的公司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说明书等发行文件,以及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
今年4月29日,首开股份发布《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公告》,主动进行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补提存货跌价准备4.0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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