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11月29日,中骏集团控股(01966)发布获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 (a)条公告。
此前11月6日,中骏集团控股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中骏资产(作为卖方)与中骏商管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高思企业(作为买方)订立买卖协议。
卖方已同意促使骏辉房地产(中骏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向中骏商业管理(中骏商管的全资附属公司)转让销售债务,而买方已同意促使中骏商业管理接纳销售债务转让,买卖销售股份及销售债务代价约为10.90亿元;目标公司全资拥有志亿投资有限公司,而志亿投资有限公司则全资拥有泰腾置业,其主要从事持有奥莱购物商场综合体。
诚如豁免申请公告所披露,由于中骏集团控股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及落实将载列于该通函的资料(其中包括财务资料和物业估值报告),中骏集团控股已申请豁免,并预期通函将于2023年12月4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于2023年11月29日,联交所已向中骏集团控股授出豁免,前提为公司将于2023年12月4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通函。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注意,若中骏集团控股的情况有变,联交所可更改或撤回所授予的豁免。
分享到微信
万科与大股东深圳地铁,协商约100亿的合作或收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