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财经网 10月16日,新华联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10月7日,管理人向北京一中院提交相应报告,因重整投资方案所涉事项需进行审批等法律程序,尚未完成重整计划草案的制定,且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仍具备重整价值,根据相关规定,提请北京一中院裁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期三个月至2024年1月13日。
10月12日,管理人收到北京一中院当日作出的(2022)京01破199号之五《民事裁定书》,北京一中院同意管理人的上述请求。
2022年8月9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受理新华联控股破产重整案,并于2022年9月7日指定新华联控股管理人。
今年4月14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对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新华联矿业有限公司、新华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内蒙古和谊镍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新华联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和鑫贸易有限公司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并于4月17日,指定新华联控股管理人,担任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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