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9月18日,中海发展发布了没收未领取股息的公告。
根据中海发展《组织章程细则》的规定,其董事局可决定将凡在宣派股息日期起计六年后,仍未领取的所有股息没收及复归公司。
对此,中海发展董事局谨此通知股东,2017年3月22日未能领取的末期股息(股息港币42仙),以及于2017年8月21日未能领取的中期股息(每股股息港币35仙),将于2023年10月5日没收并归附中海发展。
中海发展表示,凡有权收取但仍未收到上述股息,或仍未兑现有关股息单的股东,请尽快于10月5日下午4时30分前,联络其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标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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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发展“22中海05”9月20日付息,利率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