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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台不是偷面积的温床 | 楼花辣评

房财经 ·

2025/04/27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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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财经网 前不久,北京石景山区公示了两份总平面设计图。

一份是中海长安源境二期的,一份是首钢璟悦长安的。

但它们在南向阳台设计上,完全不同。

长安源境是通过奇偶层错开,令阳台全送;璟悦长安设置了内嵌式阳台,后期封闭送一半室内面积。

从阳台的实用性上,璟悦长安背刺了长安源境。

又是阳台的问题!

这半年来,北京至少有接近60个楼盘设置了阳台,内置和外置阳台各占一半。

对北京阳台的剖析,花姐写过很多篇文章,其中有一篇阅读量还超过了10万+。

北京的阳台很特别,报规的是开敞阳台,但交付时却是封闭的。公开的秘密的是,房子验收之后,再封闭阳台,开发商可以偷一半阳台室内面积。

按照《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第3.1.5条,阳台建筑面积应按围护设施外表面所围空间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这一现象,多发生在内置阳台身上,专业上称之为结构内阳台或内嵌阳台。

由于北京冬季漫长,阳台被封入室内,很实用。对没有阳台或开敞阳台,是降维打击。

因此,北京楼市对阳台举报成风,有的通过总平图公告提反馈意见,有的直接去中央媒体平台投诉,要求开发商承诺阳台不封闭。

开发商们见招拆招,态度很好,绝大部分没有弯弯绕绕,直接公开承诺不封闭阳台。但实际上,言行不一致,样板间的阳台依旧是封闭的。

原因在于,它们在规划时,就是按内嵌阳台设计的。待总平图公示时,已经改不了。

按照正常的开发流程,大致的顺序是:拿地、公示总平图、公告反馈意见、取得规划证、拿预售证、开盘、交付等。

这里面,反馈意见是关键的一关。当然,也有个别神通广大的地产商,跳过了这关。

如何应对这个反馈意见,有的开发商越来越有艺术了。这里,花姐只谈现象,就不点名道姓了。

1、有的打太极。

昌平区某楼盘称:“我公司承诺交付前,将严格按照规划审批方案建设及验收。项目交付后,阳台归小业主自行使用”。

这话,没毛病,避开了开发商封阳台的敏感话题。如果后期封阳台,那是小业主干的,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2、有的避重就轻。

朝阳区有两楼盘称:“市民较为关注的开敞阳台按照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在出让地上建筑面积中予以核减,且附设于主体结构以外,我单位承诺不封闭”。

它先普及了一下开敞阳台的计算方式,但只作了一个通用的承诺——外置阳台不封闭、没有指明是“本项目”,也避开了内置阳台封闭的问题。但实际上,它只设置了内置阳台。

3、有的指鹿为马。

丰台区有楼盘称:“本项目开敞阳台以及设备平台,均设置在结构以外,我司将在后期申报规划许可手续时,提供开敞阳台及设备平台不封闭的承诺”。

这个楼盘讲得十分清楚,它的阳台均设置在结构以外。从总平图上,是很难判断阳台属性的。

好巧不巧。最近,它公布了定稿的户型图。花姐请教了建筑设计院的朋友,认定这个楼盘的开敞阳台是在结构内。

花姐做了一张图,可以清晰地看到阳台两侧是剪力墙。反观花池,就在结构之外。

花姐点评:

北京好房子,不止于阳台。

现在,北京楼市盛行了一种不良风气:有外置阳台的,好于送飘窗的;有内置阳台的,好于外置阳台的。

开发商卖房子,第一话术是讲自己送了多少面积。

这其实有违中央倡导好房子的初衷。今年,政府报告中明确指出,好房子应是“安全、舒适、绿色、智慧”。

况且,偷来的阳台面积,本来就是违规的。

真正的好房子时代,应是"天下无贼"。而承载美好生活想象的阳台,不应成为地产商偷面积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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