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财经讯 广州市时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增处罚,于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构成电力违法行为。
处罚事由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越市监处字[2022]122号,处罚单位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
广州市时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萌,注册资本:7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业,广州市时代邻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该企业有裁判文书记录693条,案件总金额为1141.88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6.14%,涉案案由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有行政处罚记录1条,罚款总金额为1.03万元
广州市时代邻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萌,泰宇有限公司持股100%,该企业有裁判文书记录1条,案件总金额为0.00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0%,涉案案由为赠与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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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时代物业私加电费 被罚25万元并责令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