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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兴邦物业因排放水污染物超过标准被行政处罚29万元

房财经 ·

2022/07/08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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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财经讯 7月8日消息,北京兴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新增一则行政处罚信息。

企查查显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丰环综固罚字﹝2022﹞028号;处罚单位为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处罚事由显示涉嫌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案件。

处罚结果为罚款29万元;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订版)》第83条第1款第2项;处罚日期为2022年6月24日。

据乐居财经查阅,北京兴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26日,法定代表人为姚茂成,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房屋出租;供暖服务;接受委托、提供劳务服务;信息咨询;机动车停车服务等。该公司由万年基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0%,北京万年基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5%, 姚茂成持股5%。该公司有4家对外投资企业,包括北京世纪源地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等。

此外该公司有历史行政处罚记录5条,罚款总金额为3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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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 北京兴邦物业因排放水污染物超过标准被行政处罚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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