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3月13日,我乐家居发布了于恒大材料之间的诉讼结果公告。
此前,我乐家居就其与恒大材料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将恒大材料起诉至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胜诉并取得该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案件号:(2022)粤0391民初501号)。
后恒大材料因不服前述民事判决,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次诉讼事项涉案金额为人民 2233.84 万元及有关利息、诉讼费用等。
现深圳市中院作出(2022)粤03民终18137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判决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恒大材料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我乐家居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金额2233.84万元人民币及相应利息。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恒大材料负担。
如未履行生效判决,我乐家居将继续以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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