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财经网 1月13日,广田集团发布关于新增诉讼及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2021年4月,广田集团与海南银行签订《电子商票保贴业务合作协议》,约定海南银行提供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证贴现业务。
2021年6月4日至10月22日期间,海南银行与广田集团商票持有人,签订了《电子商业汇票贴现合同》,并为其持有的13张广田商票办理了贴现业务,总金额为6150万元。
上述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人为广田集团,并由其进行承兑。因广田集团资金紧张,未能按期兑付上述商票。
鉴于此,海南银行于1月3日,向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及作出审理结果,其对广田集团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海南银行作为原告,要求判令被告支付商票本金6150万元及暂计利息256.63万元;并判令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原告因本案支出的律师服务费1万元。
截至公告日,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广田集团及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内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7495.13万,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4.28%,均为被诉案件。
此外,截至公告日,广田集团及下属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累计未结案金额总计约483520.7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921.42%。
其中,作为原告的案件涉及金额约为人民币253988.19 万元,包括主诉原第一大客户恒大的相关案件金额,合计约为77441.11万元;作为被告的案件涉及金额约为人民币229532.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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