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1月13日,菲林格尔发布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菲林格尔及 CLEOR COMPANYLIMITED,作为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东,拟按照各自持股比例提供借款,总借款金额1亿元人民币,其中菲林格尔提供借款不超过 5100万元,CLEOR COMPANY LIMITED或其关联方,提供借款不超过4900万元。
本次借款起止日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菲林格尔称,本次向菲林格尔家居科技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是为满足其实际运营的资金需要,不会影响菲林格尔的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告显示,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菲林格尔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对外财务资助,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73%。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01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37%。
另外,2021年2月,菲林格尔全资子公司菲林格尔木业,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江苏中南建设提供5000万元财务资助,目前存在逾期未收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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