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12月30日,我乐家居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2)苏01民终11890号《民事判决书》。
我乐家居与上海中梁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至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并取得该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案件号:(2022)苏0191民初3391号);上海中梁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因不服前述民事判决,向南京市中院提起上诉。
本次诉讼事项涉案金额为人民币2,000 万元及有关利息、诉讼费用等。现南京中院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公告显示,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根据判决结果,上海中梁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应向我乐家居返还履约保证金200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如上海中梁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我乐家居将继续以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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