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财经网 12月15日,东方雨虹发布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东方雨虹与工商银行花都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建材科技公司与工商银行花都分行之间,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业务发生、期限届满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
与成都银行武侯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成都银行武侯支行与全资子公司四川工程公司之间,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四川工程公司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最高限额为折合人民币22,000万元。
与工商银行花都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工商银行花都分行与下游经销商之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业务发生、期限届满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东方雨虹将向工商银行花都分行,推荐经过审核的符合资质条件的下游经销商,作为本次在工商银行花都分行融资的借款人。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0 万元。
与青岛银行麦岛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青岛银行麦岛支行与下游经销商之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东方雨虹将向青岛银行麦岛支行推荐,经过审核的符合资质条件的下游经销商,作为本次在青岛银行麦岛支行融资的借款人。最高限额折合人民币10,000万元。
如考虑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东方雨虹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631,872.91万元,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57%。其中,东方雨虹及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75,006.9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45%;对下游经销商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6,866.01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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