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12月1日,索菲亚发布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索菲亚于近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77号),证监会同意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索菲亚表示,其董事会将按照证监会批复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索菲亚在另一份公告中发布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本次定增对象为索菲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淦钧、柯建生,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截至说明书出具日,江淦钧直接持有索菲亚187,063,600 股,持股比例20.50%;柯建生直接持有177,104,000股,持股比例19.41%。二人合计持有364,167,600股,持股比例为 39.91%,为一致行动人。
根据定增预案中发行价格调整相关条款,索菲亚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由12.80元/股调整为12.11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低于5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6.137亿元(含本数),发行数量调整为不低于41,288,192股(含本数),且不超过50,677,126股(含本数),其中江淦钧认购15,664,296股至20,358,763股(含本数);柯建生认购25,623,896股至30,318,363股(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以充实索菲亚资本实力,优化资产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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